国家赔偿中精神损害赔偿抚慰金的适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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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姚辉.国家赔偿中精神损害赔偿抚慰金的适用[J].中国审判,2013(12):25-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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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姚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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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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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各地法院可根据以往审判经验,形成适合本地经济发展和社会状况的精神赔偿标准甚至细目表格,但不宜过分强化或拘泥,否则便可能在追求司法统一的努力中牺牲掉个案公正。民法学界比较公认的精神损害的内容就是受害人的精神痛苦、疼痛或其他严重精神反常情况(如知觉与心神的丧失等),本质上是受害人的主观感受,因人、因地、因时而异,相较于财产损害而言,确乎没有太强的确定性。就国家赔偿中精神损害抚慰金的法律适用,个人以为应当把握以下几个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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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精神损害赔偿 国家赔偿 抚慰金 受害人 赔偿标准 个案公正 司法统一 经济发展 社会状况 自由裁量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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