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批转国家物价局、中国烟草总公司关于坚决制止卷烟降价竞销的报告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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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一九八三年八月十三日国发[1983]125号国务院同意国家物价局、中国烟草总公司《关于坚决制止卷烟降价竞销的报告》,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卷烟是专卖商品,对国家的财政收入关系很大。为了集中资金,保证国家的重点建设,卷烟的生产、经营和价格必须按照国家的规定执行。目前有些地区和企业缺乏全局观念,盲目生产,低价竞销,用损害国家整体利益的办法来增加本地区和本单位的利益。这是完全错误的,必须立即纠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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