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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构文化产业振兴中的村民利益保护机制——基于一个苗绣村的经验反思和政策启示
引用本文:宣朝庆,冯碧莹.建构文化产业振兴中的村民利益保护机制——基于一个苗绣村的经验反思和政策启示[J].江苏行政学院学报,2022(6):65-75.
作者姓名:宣朝庆  冯碧莹
作者单位:南开大学社会学系
基金项目:国家社科基金青年项目“农村基层治理共同体的思想渊源和实现机制研究”(22CSH002)的阶段性成果;
摘    要:当前文化产业赋能乡村振兴工作在市场经济的框架下展开,仍然受到不平等交易的困扰,如何避免小农户在市场交易中利益受损,实现共同富裕,是一个重要问题。不同于学界研究普遍采用的市场经济学观点,本文结合文化“工具箱”和文化“价值观”两种理论范式,以西南某地绣娘群体为研究对象,提供了一种利益受损现象的文化解释框架。研究发现,在文化产业中再造文化产品的市场利益,重构村民主体的利益保护、利益联结机制,需着力于在生产方式的特性、生产者的主体特质以及市场依附关系三个维度上实现“文化概化”与“文化延展”的有效互动。所以,文化产业振兴并非打造文化产品并推进产业化那么简单,还需要充分考虑村民的文化心态,发展村民主体创造文化、使用文化的能力。

关 键 词:苗绣  利益受损  市场结构  文化产业  乡村振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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