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火烧出来的官司 |
| |
作者姓名: | 邵名川 |
| |
作者单位: | 安徽黄山宏大律师事务所 |
| |
摘 要: | 原告汪某一年前向被告马某承租一店面房屋开餐馆,双方签订租赁合同约定:租期3年,月租金500元,按年度开始提前一次性交清全年租金6000元。后双方均按约履行,当汪某营业八个月后的一天晚上,邻居老姐方某用火不慎殃及街坊,将其左右几间房屋和汪某店内餐具、生活用品等全部烧毁,方某本人也葬身火海。事后原告汪某找被告马某交涉,要求退还未曾实际使用的四个月的房屋租金计2000元,马某认为自己损失惨重,且根据合同约定是按一年一个周期收取房租的,并按一年的租金额依法已向有关部门缴纳了房产税、营业税等各项规定的税费及国有土地使…
|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