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文化建设的义务之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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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1.中共中央党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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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既有的法文化建设倾向于权利本位,忽略了权利之保障以义务之履行为前提。基于三人社会模式和文明转型概念,反省当代社会规避法律、违反法律的原因,区分法治文化的本土资源和礼治文化的本土资源,可从历史和逻辑两个方面,阐述义务作为法治文化和礼治文化最大公约数的学理依据,提出迈向善治文化的价值目标和价值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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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义务 法文化 善治文化 |
On the Obligation Dimension of the Construction of Legal Cultur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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