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入户盗窃之“户”的界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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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1.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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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刑法修正案(八)》对盗窃罪做出修改,将入户盗窃行为规定为盗窃罪的特殊类型,导致盗窃罪原有的保护法益产生变化。同时,刑法中并未对户的概念进行清晰明确的定义,在实践中也产生一些入户盗窃认定的难题。因此,有必要对入户盗窃侵害法益进行新的探究,应基于法益保护目的,对户的内涵加以明晰,对户与住宅、室进行区分,要在明确户的功能特征与场所特征的前提下,对户的范围进行界定。基于新的探究,入户盗窃的户应该界定为供他人生活起居的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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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盗窃罪 入户盗窃 “户”的认定 住宅 |
Definition of Household in Housebreaking Theft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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