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监察体制改革是全面从严治党战略下反腐控权的重要举措,其中监察留置措施作为监察机关限制被调查人人身自由的唯一手段,是监察体制改革的关键部分。然而,监察留置的实践中存在着适用条件界定不易、执行程序较为粗疏、批准和决定程序设置的合理性存疑以及对律师的帮助权规定不明确等诸多问题。对此,应在理论上对立法中留置措施的概念及内涵进一步剖析,明晰留置权的性质。在法律机制上应具体明确留置措施的适用条件、将正当程序原则贯穿于留置措施的适用过程、完善监督权及律师帮助权以充分保障被调查人的基本权利,同时在申诉方式、国家赔偿上为被调查人提供救济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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