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办“身兼两地富翁代表”风波之思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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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丁爱萍.法办“身兼两地富翁代表”风波之思考[J].法治与社会,2008(10):22-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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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丁爱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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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广东省云浮市“亿万富翁”梁广镇,因涉嫌挪用公款犯罪被立案侦查。据查,1997年9月,梁广镇通过时任云浮市公安局党委委员江纲,将公安局的300万元罚没收入挪作企业的流动资金,当年12月30日将这笔钱归还。“按《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规定,梁广镇明知300万元是公款,还与江纲合谋挪用,两人构成挪用公款共犯,而且属于‘情节严重’,应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鉴于他是云浮市人大代表,经云浮市人民检察院申请,该市人大常委会许可检察机关对其采取强制措施,并移送法院进行刑事审判。未朴峰回路转,广西百色市人大常委会表示了不同的意见,原因是梁广镇也担任百色市人大代表,依据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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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亿万富翁 挪用公款犯罪 市人大常委会 风波 人大代表 人民检察院 云浮市 立案侦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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