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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中国法律职业共同体的建构
引用本文:罗博,陈蕾.论中国法律职业共同体的建构[J].台声,2005(6).
作者姓名:罗博  陈蕾
作者单位: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湖北·武汉430074
摘    要:建立高度专业化的同一的法律职业共同体,是现代法治国家的基本要求和共同特征。要建立法律职业共同体,中国应当寻找法学教育与司法实践的衔接点,即法学教育的主要层次与法律人的资格条件相衔接、法律理论知识与统一司法考试和一体化司法技能训练相衔接。

关 键 词:法律职业共同体  法治  法学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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