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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持股会引发的企业内部矛盾
作者姓名:毛先铭
作者单位:武汉市总工会民管部 部长
摘    要:上世纪九十年代,"职工持股会"大行其道,民政部门也大开绿灯,将职工持股会登记为社团法人。然而,随着时间的推移,职工持股会暴露出不少的问题。为此,本世纪初,民政部规定:对企业职工持股会暂停社团法人登记;中国证监会规定职工持股会不能成为股份制公司的股东。但现实情况是,过去已经存在的众多职工持股会何去何从?为符合《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不得超过50人的规定,2000年以后的改制,很多企业仍然成立了职工持股会,于是,出现了政策层面与企业实际需求间的矛盾。本刊就此问题特邀相关专家、学者畅谈。

关 键 词:职工持股会  内部矛盾  企业  上市公司  离岗职工  净资产价值  股份  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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