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此共同贪污行为是即遂还是未遂?
摘    要:编辑同志:1993年,某国有公司业务科科长张某、副科长赵某从个体户徐某处拉煤××吨,煤款当年已结清,此事系张、赵二人经手,公司不知详情。1996年,张某、赵某与徐某合谋,由张某、赵某以公司业务科名义为徐某写一张欠其1993年煤款2万余元的条,然后由徐某上法院起诉张某、赵某(即起诉张、赵所属公司),以达到骗取公司公款的目的。后徐某起诉至法院,法院判决张、赵所属公司支付徐某煤款本金及利息4万余元。在判决书生效但未执行时,事情败露。张某、赵某、徐某被检察机关以涉嫌贪污罪立案处理。请问,张某、赵某、徐荣的共同贪污行为…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