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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我市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解读
作者单位:宁波市人力社保局
摘    要:从2013年1月起,我市按1470元、1310元、1200元三档上调职工最低月工资标准,非全日制工作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随之上调,同时,部分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失业保险金、养老保险金标准也同步进行相应调整。市区最低月工资标准为1470元根据宁波市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我市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自2013年1月1日起,宁波市行政区域内职工月工资标准调整为1470元、1310元、1200元三档;非全日制工作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调整为12元、10.7元和9.7元三档。

关 键 词:最低工资标准  养老保险  缴费基数  社会保险  非全日制工作  外来务工人员  用人单位  金标准  标准调整  失业保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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