童工甘海林致残案的思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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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熊增良.童工甘海林致残案的思考[J].人权,2004(6):40-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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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熊增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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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近日,青海省海东地区劳动监察 大队依法查处互助土族自治县威远镇 崖头村砖厂非法招用未满16周岁的未 成年人(招用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 下称使用童工)并致残案件。此案在青 海尚属首例。 2004年6月22日,海东地区劳动 监察大队接到受害童工甘海林家属和 委托代理人的举报,称在互助土族自 治县威远镇崖头村砖厂务工的儿童甘 海林受伤,要求予以处理。监察大队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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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童工 劳动监察大队 案件 依法 自治 查处 未成年人 致残 首例 青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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