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浅议食品安全监管渎职罪及其相关问题
作者姓名:寇谦
作者单位:石景山检察院反渎职侵权局
摘    要:近几年,随着假奶粉、毒豆芽、染色馒头等案件的曝光,三聚氰胺、亚硝酸钠、山梨酸钾等化学名词逐渐进入人们视野。这些案件的发生,必然导致人民对食品安全问题的关注,因此刑法修正案(八)也特别增加了关于食品安全方面的规定。本文就个人工作实际,对食品安全监管渎职罪,提出自己的一些观点和建议。

关 键 词:食品安全  渎职侵权  《刑法修正案(八)》
本文献已被 CNKI 维普 万方数据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