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与编制决定狱内侦查工作的绩效和作用——论狱内侦查制度与立法建设(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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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陶新胜.机构与编制决定狱内侦查工作的绩效和作用——论狱内侦查制度与立法建设(二)[J].法制与社会,2011(31):272-27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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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陶新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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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江南大学;江苏省无锡监狱狱内侦查支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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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狱内侦查是预防狱内在押罪犯又犯罪和快速侦破狱内案件,维护监狱管理秩序的重要手段。加快狱内侦查立法,建立和完善微内侦查机构、编制、目标、模式等内容,提高狱内侦查超前预防,快舨应能力,及时破案,维护监管秩序,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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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机构编制 狱内侦查工作 立法建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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