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旧观念和思维定势危害依法治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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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陈仓.陈旧观念和思维定势危害依法治国[J].法治与社会,2011(9):17-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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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陈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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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改革开放30多年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的重大进步,也是既定的宪法原则。但是,在个案审判中,陈旧观念和思维定势依然干扰司法独立和依法审判,使人民法院处于进退两难的窘境,也造成不必要的争议与合理怀疑,危害全民法活共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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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依法治国 陈旧观念 危害 思维 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 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依法审判 人民法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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