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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旧观念和思维定势危害依法治国
引用本文:陈仓.陈旧观念和思维定势危害依法治国[J].法治与社会,2011(9):17-17.
作者姓名:陈仓
摘    要: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改革开放30多年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的重大进步,也是既定的宪法原则。但是,在个案审判中,陈旧观念和思维定势依然干扰司法独立和依法审判,使人民法院处于进退两难的窘境,也造成不必要的争议与合理怀疑,危害全民法活共识。

关 键 词:依法治国  陈旧观念  危害  思维  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  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依法审判  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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