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践理性下的“反程序选择权”——以民事诉讼庭审程序运作为视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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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陈慧琳.实践理性下的“反程序选择权”——以民事诉讼庭审程序运作为视角[J].法制与社会,2011(30):113-1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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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陈慧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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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厦门市湖里区人民法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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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民事程序选择权是各国普遍确认的一项当事人权利,但现实中存在的法院对法定程序的不选择,却常为立法,研究所忽略。本丈拟将分析的视角集中于庭审这一具有典型“法律程序”特征的程序形态,借当事人程序选择权的范畴提出与之相对的法院‘‘反程序选择权”,由此联系司法制度和民事诉讼的基本问题,反思司法实践中程序的作用究竟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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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庭审程序 反程序选择权 实践理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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