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我国立法机关的监督职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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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吴陈,梁东鹏.试论我国立法机关的监督职能[J].法制与社会,2011(32):172-17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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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吴陈 梁东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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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成都市青白江区人民检察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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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我国立法机关与西方议会作为代议机关在监督权职能的行使方面具有许多表象上的相似之处。但是,由于我国与西方各国在国体、政体等方面存在本质区别,从而导致了中西代议机关在监督权的行使与制度设计方面应当存在一些不同之处。西方议会行使监督权的有益经验对我国人大监督权的增强具有积极的借鉴意义,但并不具有照搬的作用,我们应该着重从我国立法机关的特有基础性理论出发,着重分析和重新审视我国立法机关职能的监督性因素,为此找到我国宪法实施监督模式的出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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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分权 监督职能 宪法监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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