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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争议案件受理费应区别情况收取
作者姓名:赵亮
作者单位:厦门市集美区人民法院
摘    要:按照我国现行的《诉讼费用交纳办法》,劳动争议案件受理费统一为每件十元,本文认为此有不妥,建议劳动争议案件受理费应区别情况收取:有争议金额的,按照财产案件的标准收取;没有争议金额的,按固定数额收取。

关 键 词:劳动争议  案件受理费  争议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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