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当前,我国正处于经济社会发展的战略机遇期和社会矛盾凸显期,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同对,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因素也大量存在,社会矛盾进入了易发、多发、高发期。民商事纠纷,行政争议等案件量大面广,因城乡差别、贫富差距、劳动就业、社会保障等问题引发的社会矛盾大量存在,因城建拆迁、企业改制等引发的重大群体性事件时有发生,严重影响社会的和谐稳定。基层人民法院作为社会矛盾化解的重要力量,对于着力解决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源头性、根本性、基础性问题,维护社会稳定的重大战略决策和部署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因此,在新的历史时期,人民法院的职能不仅仅是要解决纠纷,而且要在解决纠纷的基础上彻底化解矛盾,从根本上维护社会稳定,保障经济发展,促进社会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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