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保障律师会见权与检察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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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王连华.浅谈保障律师会见权与检察工作[J].法制博览,2015(8):18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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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王连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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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黑龙江省绥棱县检察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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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2013年1月1日开始施行的新《刑事诉讼法》在法条上进一步完善了律师会见权,并要求检察机关对律师会见权进行监督保障。本文基于绥棱县检察院在监督和保障律师会见权方面开展的工作,结合实际案例说明了检察机关在保障律师会见权方面应发挥的职能作用和承担的职责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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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律师 会见权 检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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