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经郑州市十一届人大常委会通过,省九届人大常委会批准的《郑州市非公有制企业权益保障条例》于 6月 8日公布, 7月 1日起施行。该《条例》:一是明确了非公有制经济的地位;二是进一步明确了非公有制企业的权利和义务;三是对非公有制企业内部员工的行为进行了规范;四是针对目前普遍存在的“四乱”行为对有关行政执法部门及其工作人员的行为进行了规范。该《条例》的实施,为郑州市的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提供了法律保障、创造了良好的法制环境。 (本刊记者) 最近,三门峡市委统战部为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 80周年积极开展活动。一是和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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