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邓小平"民主制度化、法律化"思想的实践价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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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陈立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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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东北师范大学,吉林长春1300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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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民主制度化、法律化”是邓小平一贯强调的思想。只有把民主思想、民主原则以制度确定下来,再把这些民主制度给以法律确认,民主因获得法制保障才能实现。从这一意义说,民主制度化、法律化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发展趋势。民主的发展和实现只能通过制度化、法律化的途径,而不能是“大民主”或其他背离法制的方式。从这一意义说,民主制度化、法律化是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基本准则。邓小平的“民主制度化、法律化”思想还为治理腐败提供了重要思路:建立健全民主监督制度,有效防止腐败;完备社会主义法制,依法严惩腐败;坚持依法执政,防止和克服特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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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民主政治 法制化 邓小平理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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