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市场经济有效运行需要良好的法治化营商环境。行政执法的法治化是优化营商环境建设的有效途径,完善执法监督机制是促进行政执法法治化的关键所在。完整的执法监督机制应由体制内执法监督机制与体制外执法监督机制共同构成。我国目前的体制内执法监督机制在制度建设方面已比较完善,但因特殊的历史和国情原因,权力机关、司法机关、行政机关内部之间较多的利益重合关系还未彻底理顺,各自之间相对的独立性不够,进而影响监督效果。而我国体制外执法监督机制在制度建设和实践运行方面都还存在一些不足。因此,应优先加快和强化我国体制外执法监督机制建设,同时不断优化和完善体制内执法监督机制,以推动我国执法监督体系整体有效运行,让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踏上一个新的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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