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绑架罪两个“压制”概念之主张
作者单位:;1.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
摘    要:绑架罪的构成要件包括客观上已经形成了足以压制对方反抗的地位以及主观上存在向第三人提出足以压制其心理反抗的胁迫内容之想法。绑架罪的实行行为包括将他人置于自己实力支配之下的暴力、胁迫、麻醉以及偷盗婴幼儿、欺骗无行为能力人的行为,并不包括未侵犯现实人身自由的欺骗行为。不法要求的违法程度以及索取金额的大小,并不属于绑架罪的构成要件。但是,根据案件事实,即便符合绑架罪的构成要件,但行为人不可能实现其恐吓内容时,不宜认定为绑架罪。

关 键 词:绑架罪  压制  构成要件

On Two Suppressing Concepts in the Kidnapping Crime
Abstract:
Keyword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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