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政府信息公开的限制 |
| |
作者单位: | ;1.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 |
| |
摘 要: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执行遇到很大的阻力,这是政府长期信息不透明下的惯性所致,也是因为对信息公开存有心结。从规范层面讲,这些阻力不是来自于对政府信息公开范围的不理解,而在于对信息不公开范围的错误解读,甚至是恶意解读。科学准确地界定对政府信息公开的限制,包括界定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社会稳定、工作秘密、内部资料等概念,是明确政府信息公开范围的首要之举。
|
关 键 词: | 政府 信息公开 限制 |
On the Private Party's Assisting Obligations and Rights Protection in Administrative Investigation |
| |
Abstract: | |
| |
Keywords: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