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洗钱罪预防性刑事政策的逻辑展开——以我国台湾地区“洗钱防制法”为例
作者单位:;1.西北大学法学院
摘    要:我国台湾地区2016年底出台了新洗钱防制法,扩大了洗钱罪的范围,增加了抽象危险犯和未遂犯的处罚规定,并将刑罚发动的时间予以前置,以上都有违反罪刑法定原则之嫌。同时,该法以反洗钱名义肆意扩大犯罪圈,致使更多行为入罪化,这无疑对个人自由构成了直接限制,破坏了刑法的谦抑性与合比例性。整体衡量来看,对洗钱罪犯罪构成的考量不仅应在法技术层面展开,更重要的是明确立法的行为导向和价值取向。大陆对洗钱罪的规制严格限制了上游犯罪类型,从而使入罪门槛更高,显现出谦抑性的价值取向,但其与相关犯罪的关联性规定偏少、不够精细,对新型犯罪的回应稍显迟滞,这确实是一个缺憾。

关 键 词:洗钱罪  刑事政策  “洗钱防制法”  抽象危险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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