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税收条约解释方法的比较研究
作者姓名:陈华
作者单位:北京大学法学院
摘    要:<正> 由于各国在行政、立法、以及税收体制上存在差异,各缔约国间对其所达成的税收条约采 纳一致的解释方法成为税收条约发挥有效作用,实现在国家间公平地分派税收的目的的基础。 对条约采用共同的解释方法的重要性早已为西方各国所重视。许多发达国家对条约解释问题 或以国内立法,或以案例的形式做了明确的规定;越来越多的国家采纳了《条约法维也纳公约 (The Vienna Convention on the Law of Treaties,以下简称《维也纳公约》或《经济发展与合作 组织协定范本》(The Organization for Economic Cooperation and Development Model Con- vention,以下简称《经合组织范本》)中规定的条约解释规则。但是,税收条约解释上的冲突仍 在国家间普遍存在,对此问题的研究无疑将促进国际税收进一步趋于公平和有效。本文的目的 在于通过对《维也纳公约》,《经合组织范本》中规定的,以及美国所实行的税收条约解释方法的

关 键 词:条约的解释  条约谈判  解释规则  解释方法  条约解释  维也纳公约  经合组织  税收条约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点击此处可从《中外法学》浏览原始摘要信息
点击此处可从《中外法学》下载免费的PDF全文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