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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判解释:法官最基本的法律方法
引用本文:刘青峰.审判解释:法官最基本的法律方法[J].法学论坛,2003,18(1):105-108.
作者姓名:刘青峰
作者单位: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山东青岛,266001
摘    要:在我国 ,法律方法论一直是一门处于边缘位置、发展迟缓落后的学科 ,主要原因在于 ,人们始终把法律方法论作狭义的理解 ,对其角色的工具性、实用性定位 ,在观念上的单一陈旧 ,严重制约和影响着对法律方法论理论体系的建构。法律方法论要从困境中走出来 ,必须进行检讨与重构。

关 键 词:法学方法  法律方法  法律方法论
文章编号:1009-8003(2003)01-0093-16
修稿时间:2002年12月22

Adjudication Interpretation:the Most Basic Legal Means of Judges
Abstract:
Keyword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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