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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交通事故赔偿案件谈民事执行中的谅解
作者姓名:周继军
作者单位:山西省永济市人民法院
摘    要:近年来,山西省永济市人民法院受理的交通事故赔偿民事执行案件数量呈上升趋势.此类案件对抗激烈、后果严重、赔偿数额多、执行难度大,尤其是肇事车辆为“三无”车辆、农用车辆、电动类自行车(均无保险)以及农村、偏远山区家庭经济困难的被执行人、因交通肇事罪被判刑入狱的刑事附带民事赔偿案件等执行难的问题更为突出.经过执行法官的不懈努力,大部分案件得到妥善执行,但少部分案件当前仍缺乏有效的处理办法,正成为涉法涉执上访等社会不稳定因素的诱因.最高人民法院已部署从2013年12月下旬至2014年6月,在全国法院开展一次涉民生案件专项集中执行活动,交通事故赔偿案件被列为十大类涉民生案件之一.此类案件已成为人民群众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已成为人民法院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着力破解的难点、热点问题.

关 键 词:民事赔偿案件  交通事故赔偿  民事执行  最高人民法院  社会不稳定因素  谅解  肇事车辆  交通肇事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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