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对其任命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进行法律考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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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楼望皓 哈迪尔·马木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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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新华社 记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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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12月21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对176名被任命的自治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进行法律知识考试,督促他们更好地依法行政和依法办案。这种考试在新疆尚属首次。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主任阿木冬·尼牙孜在考前宣布了考试的意义,并主持监考。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办公厅主任傅达生讲了考试纪律,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何德尔拜、玉素甫·穆罕默德、吐尔巴依尔、胡吉汉·哈克莫夫、阿米娜·阿帕尔和秘书长买买提·司马义也参加了监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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