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各自治州、市人民政府,各地区行署,各县(自治县、市、市辖区、特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再就业工作的通知》(国发〔2005〕36号)精神,进一步做好就业再就业工作,结合我省实际,提出以下实施意见,请认真贯彻执行。一、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明确就业再就业工作的目标任务近几年来,全省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对就业再就业工作的安排和部署,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工作的通知》(中发〔2002〕12号)精神,努力落实各项再就业扶持政策,积极稳妥地实施国有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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