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监督的错案预防价值及其实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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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吴建雄.诉讼监督的错案预防价值及其实现[J].人民检察,201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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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吴建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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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湖南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湖南省人民检察院法律政策研究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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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我国检察机关诉讼监督的制度设计在刑事司法领域是预防刑事错案的法治屏障,其特有的人权、公正、平等和控权价值,是抵御刑事错案产生的天然抗体。要实现诉讼监督错案预防价值,必须协调好参与诉讼和监督诉讼的双重职能关系,恪守作为一种理念、行为、规范和制度的检察官客观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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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诉讼监督 错案预防价值 客观义务 价值实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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