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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驾驶罪与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关系初探
作者姓名:
丁慧敏
摘 要:
《刑法修正案(八)》增加了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规定: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或者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处拘役,并处罚金。有前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关 键 词:
严重后果
道路
驾驶能力
情节恶劣
危险性
驾驶行为
刑法分则
机动车
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刑法修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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