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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记持卡人与实际用卡人不一致时信用卡诈骗犯罪主体如何认定
作者姓名:谢财能
作者单位: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检察院;
摘    要:案情简介2006年10月4日,李某的妻子乔某以本人名义向某银行申领信用卡一张,于2006年10月13日激活该卡,持卡透支消费、提取现金,银行显示2009年10月27日最后一次还款8000元后再未还款,银行多次电话向卡主即乔某催收,其开始多次

关 键 词:犯罪主体  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  信用卡诈骗犯罪  非法占有  持卡人  登记  信用卡诈骗罪  银行  恶意透支  信用卡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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