逻辑艺术在民行抗诉中的运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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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柴学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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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安徽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中国逻辑学会法律逻辑专业委员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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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2010年度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理论研究课题——《法律监督逻辑要务》的阶段性成果,课题编号为:GJ2010C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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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检察机关在进行民事行政抗诉过程中,对申诉案件受理的审查方式主要是形式审查,其逻辑路径多为演绎论证模式中的法律推理;立案初审结论更多地表现为或然性特征,即推理的表现形式为或然性推理;民行抗诉审查要科学分析生效裁判的逻辑路径,运用逻辑推理方法寻找其法律漏洞并有针对性地展开证明或反驳;民行抗诉的实质就是对存有瑕疵的生效判决、裁定通过阐述抗诉理由,运用逻辑方法,而指出裁判程序或结论等论题、论据和论证过程的违法性、错误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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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逻辑艺术 民行抗诉 法律推理 归谬反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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