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暗香》香在何处?——从《暗香》歌词案看我国著作权法的某些新发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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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冻俊.《暗香》香在何处?——从《暗香》歌词案看我国著作权法的某些新发展[J].中国律师,2004(7):32-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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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冻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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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北京中济律师事务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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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暗香》歌词著作权案经过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一审、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已经“两”槌定音,2004年3月22日二审判决生效。人们通常比较关注的是案件的结果,笔者参加两级法院的诉讼,更愿意通过这个鲜活的案例,在案件细节的基础上辨析探讨静态的法律文本如何被应用到现实生活中,并由此反观立法者的本意。缘起2003年陈涛向北京市朝阳区法院提起诉讼,称其2002年5月接受《金粉世家》剧组的委托,创作了该剧主题歌《暗香》的歌词,并获得了相应的报酬,对歌词享有著作权,北京现代力量文化发展有限公司有未经许可使用《暗香》歌词制作发行C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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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暗香》 歌词案 《著作权法》 中国 著作权 表演权 法律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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