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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被害人犯罪辨析
引用本文:郝如建. 无被害人犯罪辨析[J]. 理论月刊, 2007, 0(5): 115-117
作者姓名:郝如建
作者单位:扬州大学,法学院,江苏,扬州,225009
摘    要:传统刑法理论认为存在无被害人犯罪,这是由于该类型犯罪隐蔽性和形态的特殊性而产生的误读。从犯罪本质看,任何犯罪都是危害社会的行为,从危害国家、社会组织和个人的角度看就应称为被害,无危害则无犯罪,同理,无被害则无犯罪;从犯罪客体看,国家、社会组织和个人是犯罪客体的承受者,无国家、社会组织和个人的被害则无犯罪客体。该类型犯罪中的被害人具有被害性、实体性和直接性等特征,其主要类型是自然人,其次是社会组织(单位)和国家。

关 键 词:被害人  无被害人犯罪
文章编号:1004-0544(2007)05-0115-03

Discrimination on the Non-victim Crime
Hao Rujian. Discrimination on the Non-victim Crime[J]. Theory Monthly, 2007, 0(5): 115-117
Authors:Hao Rujian
Abstract:
Keyword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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