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兰考县试行“三田制”
作者姓名:范光华  刘龙源
摘    要:农村商品经济的逐渐发展,要求在不多的土地上产生更大的经济效益。除了生产技术和手段的改善,各地的农民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在土地制度的调整方面创出了许多新办法。河南省兰考县实行的“三田制”就是其中的一种。 何谓“三田制” “三田”就是口粮田、承包田和经济田。口粮田,一般占全村总耕地面积的30—40%,按在册人口每人半亩左右,主要用于满足农民的基本生活需要,只交纳农业税,不负担定购任务和集体提留;承包田,一般占总耕地面积的一半或稍多一些。它除交纳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