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近来,欣闻浙江绍兴、嘉兴两地公安系统先后取消“110非紧急求助”的承诺,将公安机关警力从繁重的“保姆式”社会服务中解脱出来,为警察职权重新在法律的框架内运行作出新举措。在片面强调警察服务职能的今天,此举颇有开先河之意义。在走向行政法治的进程中,警察职权过大、职责过重与警力不足、物质保障不到位形成突出矛盾。本文将从警察职责的发展轨迹入手,分析现行警察职责存在的弊端,并提出法治社会中警察职责重构的思路。一、人民警察职责的发展历程公安机关是国家机器的组成部分,是武装性质的国家治安行政力量,是维护人民民主专政的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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