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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矫正适用范围及条件之分析
引用本文:叶小波.社区矫正适用范围及条件之分析[J].法制与社会,2012(31):120-122.
作者姓名:叶小波
作者单位:福建省厦门市同安区人民法院
摘    要:社区矫正作为一项刑种或者刑法执行的具体措施,其内容与模式在还是受到了刑法基本属性和刑法的适用的目的等因素的限制。目前我国关于社区矫正对象及适用的条件存在的一定的漏洞与缺陷。我国现行规定的几类人员中:被取保候审人、监视居住的未决犯、刑满释放人员、被剥夺政治权利的社区服刑人员和暂与监外执行人员并不宜开展社区矫正。主观恶性、暴力犯罪、累犯等因素不应该成为排除社区矫正适用的充分条件。

关 键 词:社区矫正  适用范围  适用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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