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欲善其事必 先利其器——解读商检法实施条例第48条 |
| |
引用本文: | 孔繁岭.工欲善其事必 先利其器——解读商检法实施条例第48条[J].法制与社会,2012(32):85-86. |
| |
作者姓名: | 孔繁岭 |
| |
作者单位: | 福州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
| |
摘 要: | 正确理解和运用法律法规,对依法做好出入境检验检疫工作具有重要意义,这需要执法机关和执法者跟上时代的步伐,领会立法机关的意志,贯彻立法机关的精髓,灵活运用商检法实施条例第48条款,并根据其规定惩治各种"不如实提供进出口商品的真实情况"情形的违法行为。
|
关 键 词: | 行政执法 法律法规 条款解读 |
本文献已被 CNKI 万方数据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