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缺乏主观要件者,不为罪——张某涉嫌抢劫罪辩护案侧记
引用本文:金百彦.缺乏主观要件者,不为罪——张某涉嫌抢劫罪辩护案侧记[J].法制与社会,2012(30):80-81.
作者姓名:金百彦
作者单位:辽宁富洲律师事务所
摘    要:本文主要通过对一具体案例进行分析,阐述了缺乏主观要件的案件不构成犯罪,并进一步加以阐述。

关 键 词:主观要件  抢劫罪  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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