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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运代理人求偿垫付费用若干问题之思考——以货代司法解释第九条为视角
作者姓名:汪洋
作者单位:上海交通大学
摘    要:货运代理人向委托人求偿垫付费用是海事审判中最为常见的海上货运代理合同纠纷。在货代与运输过程中,货运代理人往往同时兼具托运人代理人与承运人代理人双重身份,这并不意味着其行为必然无效或具有过错;但在货运代理人兼具双方代理人身份时,尤其需要按照关联性与合理性的标准对所发生的垫付费用进行审查。

关 键 词:货运代理人  垫付费用  审判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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