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刑事和解制度的现状及完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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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张永昌.我国刑事和解制度的现状及完善[J].法制与社会,2012(32):37-3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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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张永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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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检察院公诉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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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根据刑法的谦抑性原理,刑法只能作为维护社会安定的最后手段,刑罚不是万能的,当传统的刚性刑事司法失灵的时候,宽的刑事政策就应运而生。刑事和解赋予了纠纷的当事人更多的选择权、话语权和决定权,为越来越多的国家所接受和适用,笔者结合我国刑事和解制度的现状,对我国刑事和解制度的完善提出了自己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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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刑事和解 适用条件 适用范围 适用阶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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