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关于《国务院关于1998年特别国债付息问题的报告》的审查意见——2004年10月22日在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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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刘积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关于《国务院关于1998年特别国债付息问题的报告》的审查意见——2004年10月22日在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上[J].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2004(Z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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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刘积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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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全国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 副主任委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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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全国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对《国务院关于1998年特别国债付息问题的报告》进行了认真审议。现将审查意见报告如下: 国务院在报告中提出,1998年经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由财政部发行2700亿元特别国债,用于补充四家国有独资商业银行(即中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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