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试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实施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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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各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自治区各委、办、厅、局,各大企业、事业单位:建立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对于增强政府宏观调控能力,完善国有企业分配制度,推进国有经济布局战略性调整,集中解决国有企业发展中的体制性、机制性问题具有重要意义。根据《国务院关于试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意见》(国发[2007]26号)精神,自治区人民政府决定自2008年起,在自治区直属企业(以下简称区直企业)中试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现提出如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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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财政 资本 经营 预算 意见 国有资本 营预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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