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代表任期制的制度突破与实施局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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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刘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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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深圳市委党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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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2008年7月16日,中共中央印发了<中国共产党全国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代表大会代表任期制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暂行条例>),并明确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党代表任期制是指党代表在党的代表大会(以下简称"党代会")召开期间和闭会期间,享有代表资格,行使代表权利,履行代表职责,发挥代表作用的制度.党代表任期制从制度本身而言,可以说是推进党内民主的一项实质性举措,但是,从制度实施而言,仍有待与<中国共产党章程>(以下简称<党章>)的衔接和党代表产生机制的配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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