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侵占罪与其他侵犯财产罪的界限
作者姓名:张红艳
作者单位:河南省政法干部管理学院
摘    要:“侵占”一词 ,就词意而言 ,可作广义和狭义两种解释。《现代汉语词典》第926页将“侵占”解释为 :“非法占有别人的财产”。我国宪法第12条规定 :“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用任何手段侵占或者破坏国家和集体的财产”。这两处所说的侵占即是广义的。而刑法上所说的侵占罪 ,则是狭义的 ,是指一种特定的侵犯财产的犯罪方式和手段。世界上许多国家和地区的刑法中都有侵占罪的规定 ,如日本、南朝鲜、泰国、蒙古、德国、瑞士、意大利、罗马尼亚、俄罗斯等。日本《刑法》还专门设专章规定了各种形式的侵占罪。境外刑法中规定的侵占罪 ,一般是指…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