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抢夺枪支、弹药罪与抢劫罪的区别——兼与高铭暄等同志商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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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莫毅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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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如何区别抢夺枪支、弹药罪与抢劫罪,在法学界认识不尽一致。分歧的焦点在于,对采取暴力或者胁迫方法抢夺枪支、弹药的,是定抢夺枪支、弹药罪,还是定抢劫罪。由高铭宣同志主编的《刑法学》一书认为:“用暴力或胁迫的方法取得枪支、弹药的行为,应当按照刑法第150条规定的抢劫罪处理。因为从犯罪的手段上看,符合抢劫罪的特征,而小符合盗窃、抢夺罪的特征。从这种犯罪的社会危害性看,以抢劫罪的量刑幅度处罚较合适。如按盗窃,抢夺枪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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